按照有关规定,医药购销员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这一领域的考试泄题情况严重,一些监考老师竟然在培训班上公开将试题和答案告诉考生。在一些培训机构的安排下,不符合条件的人也可以报考并取得证书。
昨天,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不排除命题老师或监考老师出于私利将试题外泄,他们将介入调查。
业内透露
交钱报班就能拿证
罗玲(化名)经营药店多年,据她介绍,从2000年开始,药店的销售员就必须持证上岗,药监部门会不定期检查。但她发现,销售员取得上岗证非常容易,甚至在考试前就能知道答案。罗玲认为,考试不严谨,导致药店员工素质下降,顾客买药缺乏保障。
药店销售员琳琳(化名)是去年拿到上岗证的。据她介绍,要想参加考试必须先报培训班,然后才有报名资格。她听已经取得证书的同事指点,联系了一个培训班的张老师,并交钱取得了报名资格。在考试前,张老师竟然给大家发了考试答案,上考场后发现,与试题一样。“考个上岗证就是走过场,交钱就能过。”琳琳称,考试两个月后,张老师通知她去拿上岗证。证书名为《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并注明为医药商品购销员中级及考试成绩,证书中说明,此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记者暗访
培训班称肯定通过
《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医药商品购销员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中、高三级。初级的申报条件为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者或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申报中级的条件是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者,或者是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医药商品购销员培训及考试费均为,初级750元,中级850元,高级1600元。电话咨询时,对方往往会推荐直接报考中级,并表示条件不符可以想办法,而且承诺肯定会通过考试。
不符条件仍报上名
去年12月份,记者与张老师取得联系,称想考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并表示没有从事过此行业。对方劝说直接报考中级,“就算考了初级,过几年还得重新再报考一次中级,我们能想办法让你报考上中级”。
去年12月5日,记者到北京科睿德文化有限公司找张老师报名,张老师拿出一份《医药商品购销员复习题》和一份《西药中级实操试题及参考答案》,并告诉记者,考试的形式就和这两套卷子差不多,考试前会给更详细的考题和答案。张老师还说,她就是监考老师,如果考生不会,她会把考生安排在自己的考场,给予帮助。
包括一本名为《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在内,记者共交培训费850元,对方表示不开发票,只开收据。
拿着答案授课培训
今年2月24日,张老师通知记者2月26日开始培训,共4天课程,教室位于翠微路翠微大厦斜对面的海淀区翠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内。前来培训的共有50多人,都是药店销售人员,大部分人是在网上搜索到招考信息的。
做培训的是一位自称姓郝的老师,来自某医药公司,同时也是考试的命题老师。郝老师首先让大家放心,称培训机构和劳动局有关系,考试很松,通过率高。她拿着一份几十页的授课材料,说是题库的所有考题,讲课的内容就是详尽将一些试题直接告诉考生。“我们和劳动局签了保密性协议,我不能把题直接给你们印出来,我讲的题你们直接在书上划出来。其他内容就不讲了,主要是应付考试”。
3月18日是考前最后一次课。考试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理论,一部分是实际操作。郝老师拿出一份《西药中级实操试题及参考答案》告诉大家,实际操作的考试题目就是这份试题,但是大家最好有自己发挥的内容,“几十个考生的答案都一模一样就麻烦了。”这份试题中有30分的药品介绍,分别为:头孢氨苄和利福平。50分的问病卖药试题,两个症状分别是:感冒和消化不良。
培训老师现场监考
考试时间是3月24日上午8点半,考点设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内的教学楼内。50多名考生坐在第六教室内,讲台上站着4名监考老师,其中一名竟然就是张老师。她戴着监考证,招呼考生就坐。
理论试卷中的考题均为郝老师讲课中提及,其中一半以上的考题在考试前给考生的3套模拟题中出现。张老师在监考过程中来回巡视,有的考生轻声询问,她会偷偷指出答案。
约1个小时后,郝老师出现在讲台上,她拆开密封的实际操作题试卷,下发给考生。考卷上的试题和考前提供的《西药中级实操试题及参考答案》中的一模一样。考生们拿到试卷后都笑了。张老师走到考生旁边悄声说:“接下来的考试不严,有不懂的就直接抄”。很多考生随即开始翻小抄。
中午12点左右考试结束,大部分考生对考试都比较满意。
官方回应
个人牟利太难规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监管单位。昨天,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想报考职业技能鉴定,就要和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联系,或者直接去网上搜索招考信息报名,对方会安排相应培训。“鉴定所会定期来我们这里申报考试的批次,我们只管考试,具体的培训都由鉴定所和下属培训机构负责。”
该中心质量督导科柏先生表示,3月24日上午7点多考卷才从中心取走,到了考场后现场开封,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泄题。但也有可能命题老师或监考老师出于私利将试题外泄,他们将介入调查。
“一个考试的含金量,应该是看学员掌握的知识和内容,而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考试”。柏先生表示,以前也听说过此类事件,“只要有证书的地方,就可能有这种现象,一些个人的牟利行为,太难规范”。
背景材料
从2000年7月1日开始,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公布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90个技术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医药商品购销员就是其中之一,被业内人士称为“医药商品购销员上岗证”。
《药品管理法》也规定,为加强医药市场管理,提高药品营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购销假冒伪劣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医药行业就业准入制度,以及GSP认证要求,从事药品营销的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医药商品购销方面的从业人员时,必须从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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