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与海南、青海两省签订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协议,从明年起,在三省异地退休安置人员就医可就地即时报销医疗费用,不用返回原参保地报销。
目前,陕西省在海南省有600余名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而青海省在陕西省有2万余名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过去,异地退休安置人员就医后要回参保地报销,结算报销周期长、资金垫付量大、个人负担过重。为了方便参保人员,陕西省先期与海南、青海两省签订协议,以实现三省异地人员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报销。明年,将首先解决曾在青海省工作过的退休职工在陕西省的医疗费用结算问题;其次,解决陕西省的退休职工在海南省居住或过冬时的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据了解,除了与琼、青两省签约外,陕西省此前已与新疆、甘肃等9个省(区)签订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区域性框架协议,以解决援疆、支边职工回陕就医看病医疗费用结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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