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关节骨折明明在县医院就能治疗,可偏偏要转到省城医院。近日,安徽省肥西县卫生局对某乡卫生院一名医生违规转诊进行了查处,当事医生被责令承担患者多花的2080元医疗费用,并被扣发201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2000元;该医生所在科室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数。
据悉,该医生上班期间,接诊了一位外伤患者,经检查诊断为肘关节骨折。该医生未开转诊单,未向患者宣传不同层次医疗机构费用和报销比例的差别,未引导患者在县域内逐级转诊,擅自建议患者去合肥市某民营医院治疗,造成患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加。
基层医改推行后,出现了个别医务人员推诿病人、“炒病人”拿回扣等现象。此前,肥西县曾作出规范转诊、完善分级医疗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患者需要登记,并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村卫生室只能转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只能转至县医院;急救危重病人可以就近转至二级以上医院治疗。规定特别强调,禁止医务人员为了收取回扣向县外医院转诊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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