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2年第二期药品质量公告(湘食药监公告〔2013〕4号)》公告,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在抽检检验中,因含量过低,被认定为不合格,成为劣质药品,遭到了该局的通报。
2012年7-12月,湖南省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质量抽验,共有15个品种31个批次的药品被认定为不合格,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位列其中。
在该公告中,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批号为“11050741”,规格为“2ml:20mg”,在湖南省长沙市第一医院抽检,经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达不到应为标示量90.0%-120.0%的要求,实际含量只有87.8%,最终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是天津药业公司与焦作市第二制药厂合作组建的,集水针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中药制剂、原料药为一体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具有原料药(辅酶A),无菌原料药(胞磷胆碱钠)、原料药(三磷酸腺苷二钠、三磷酸胞苷二钠),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冻干粉针剂(含激素类)、片剂(含激素类)、胶囊剂、颗粒剂等三条GMP生产线,是河南省重点医药企业之一。此次被通报为不合格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为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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