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卫计委公布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确定在第一批311个试点县的基础上,新增700个县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年是全面推开的时间节点,将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具体分工方案。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也被看做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根据卫计委的数据,2012年311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有299个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此外,各省(区、市)还选择了454个县市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后,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下降明显。
根据试点经验,《意见》提出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后县级公立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价格、增加投入和医院控制成本等多方共担。
《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同时强调,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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