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患者反映的盐城迎宾医院在相隔数月时间出具“雷同化验单”一事,22日,盐城市卫生局对当事医院作出处理决定,撤销该医院二级综合医院资格,责令医院限期改正,期间不得收治新的病人。
高血压患者刘某自2012年起一直在盐城迎宾医院检查治疗,该医院多次检查结果显示,他的血粘度偏高。因长期服药不见效果,刘某对医院的检测产生怀疑,经认真对比该医院2月和4月对他出具的两份血液粘度化验单发现,时隔一个多月的两张化验单,三十项指标结果相同,连小数点后两位都完全一样。此外,刘某还发现,2013年他在该医院做的多份尿检化验单,数据也完全雷同。
为此,刘某向盐城市卫生部门反映了迎宾医院检验科出具不实检验报告单的情况。22日,盐城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该局先后三次组织行政执法、检验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同领域人员,对刘某反映情况进行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盐城迎宾医院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情况属实;同期该院其他检验报告也有不实情况存在。
同日,盐城市卫生局出台《关于对盐城迎宾医院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处理决定》,明确四条处理意见:责令盐城迎宾医院限期改正,期间医院门诊、病房不得收治新的病人,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撤销该医院二级综合医院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该院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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