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要求河北、山西等2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4月底前在贫困县启动“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根据《工作方案》,在上述地区贫困县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新农合)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参合)患者,提交相关证明、证件,并签署有关协议后,直接办理入院,医院只收存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确有困难者可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各地医保(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要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拨付医疗费用。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