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后,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引起全社会关注,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最近一周内,内蒙古、广东、广西、辽宁、河北等5省又曝光497名“挂证”执业药师。
内蒙古:375名执业药师“挂证”被查实
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官网曝光,从今年4月份开始,内蒙古包头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1571家,查实“挂证”执业药师375人。其中,主动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157 人,注销注册80人,剩余138人正在办理注销和变更手续。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 家,撤销GSP证书9个,查处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20家,核减经营范围7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64份。
广东:47名执业药师“挂证”被查实
9月26日,广东省药监局又通报了47名“挂证”执业药师。其中,2人已变更注册,40人执业药师注册证被注销。截至目前,广东省全年总计通报了183名执业药师。
通告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各地应按规定严厉处理。
广西:56名执业药师“挂证”被查实
9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通报,在为期6个月的全区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中,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4017家,查实“挂证”执业药师余某某等56人。
对余某某某等56名“挂证”的执业药师进行以下处理:第一、依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第二、将“挂证”人员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并予以公示; 第三、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得再次申请执业注册。
辽宁:14名执业药师“挂证”被查实
9月25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沈阳市、铁岭市、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苏某某等14人存在“挂证”行为。
公告指出,依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撤销上述14人《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其“挂证”行为予以通报。
河北:5名执业药师“挂证”被查实
9月25日,河北省药监局官网消息称,经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马某某等5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其“挂证”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