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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药物的不良反应?
www.yongyao.net  2006-7-3 13:38:31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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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都有它的两种性,既有防治疾病的作用,又有引起人体不良反应的作用,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过敏反应和继发反应。

 

各种药物在治疗量时或多或少都可产生一些副作用,如阿托品在解除胃肠痉挛时,常引起口干的副作用,扑尔敏在抗过敏的同时,会出现乏力、嗜睡等。有些药的副作用表现在消化系统方面,有恶心、呕吐、厌食、腹泻便秘等;表现在神经系统方面有头、眩晕、耳鸣等;用量过大或过长期使用,则可出现毒性作用,如对肝肾的损害,转氨酶升高或血尿,对造血系统可致白细胞数减少或贫血等。安定、度冷丁等可致呼吸抑制。

 

过敏反应则表现为皮炎、药疹、荨麻疹等,严重时可致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类抗生素(使用前都必须做过敏试验)。继发反应则见于使用广谱抗菌药不当引起的菌群失调,造成白色念珠菌大量繁殖。(2006.07.03)

 

来源:《大众用药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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