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本报报道了《花甲老人服用“百年丹”后入院》,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记者调查得知,该药品在宣传中还涉嫌存在违规现象。药品生产厂家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老人并没有证据证明身体不适是因吃药所致。
据王女士介绍,当时购买药品时,是因为药品在广告中宣称“包治百病”。记者了解到,在一期“‘百年丹’健康之声”的节目中,一名自称是中国老年健康协会首席医学顾问的主持嘉宾,宣传“百年丹”是“国家中医药重点保护品种”,“可以通过药物的渗透和吸收,直接作用于我们病灶部位。”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王女士共花费1980元购买了24盒“百年丹”,之后退回22盒共1650元,“因为那两盒我已经吃了,所以对方不退货。”8日10:00,记者致电“百年丹”固本延丸的山东经销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在外地出差,对于这件事的最后处理结果还未得到通知。她透露,因药品不存在任何问题,对于王女士要求赔付医疗费的要求,“恐怕不能给出让她满意的答复。”“百年丹”厂家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一女性工作人员指出,王女士没有类似检验单等有力证据,证明是吃了“百年丹”导致了身体不适。此外,就王女士的不适症状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该工作人员也咨询了质量部的工程师。工程师告诉她,“百年丹”固本延年丸是通过病理分析的中成药,产品所含的30多种药材是不会引起不良反应。她认为王女士可能是因为天气炎热而产生身体不适,而并非是服用药品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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