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昨日通报说,6月1日起,全市16家医院将开展单病种收费限价管理试点工作,市民在这些医院做阑尾炎、胆囊切除、剖宫产等单病种手术时,将实行单病种限价,如果医院在开展手术中出现费用超标,超过部分将由医院自行买单。
16家医院参与试点
这些试点医院包括:重医大附二院、重医大儿童医院、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医院、重庆市肿瘤医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万州区人民医院、涪陵区人民医院、黔江区中医院、渝北区人民医院、沙坪坝区人民医院、大渡口区人民医院。
16家医院中,三级综合医院推出的单病种限价管理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不少于5种。
据悉,早在一年前,部分医院就推出了单病种限价收费,而本次由市卫生局统一试点,则是为了让单病种限价收费更科学合理、规范。
限价须符合八条件
目前,16家医院正向市卫生局申报限价单病种。据介绍,限价单病种必须符合8个条件:常见病,多发病;发病原因明确;发病机制清楚;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疗效确切,愈后良好;质量易于控制;病种成本易于核算;选择的病种与目前使用的疾病诊断标准一致。
费用将降5%~10%
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后,这些病种的医药费用是“包干制”,限价标准要比本医院近三年来治疗同种疾病的平均费用低5%-10%。据悉,去年重庆25家市级医院和地区中心医院住院病人的平均医药费用是6300多元。
市民选择单病种限价治疗方案后,将和医院签订《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没有并发症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出现的前提下,如果患者基本治愈的诊疗费用超过限价,超出部分将由医院自行买单。
据悉,一旦试点成功,市卫生局将继续扩大试点医院和区域,扩大限价单病种数量,一定程度上缓解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记者 王德利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