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立足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对各级领导的宣传、对行政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和对广大群众的宣传。重点宣传科学监管理念、食品药品市场整治成果以及优秀食品药品企业和产品。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主要是通过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公众媒体平台,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公众更加关心、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通过媒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二是利用信息宣传。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利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开展信息宣传。
三是利用教育宣传。一方面争取通过党校培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一方面联系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课堂教育;同时,广泛开展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律知识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四是开展集中宣传。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管理法》实施纪念日以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
五是开展科普知识宣传。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以及送法下乡等,通过板报、图片展示、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和蒙药制剂标准化工作的宣传,使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人心,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六是开展重点宣传。利用宣传图画、宣传折页、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市场整顿成果等,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七是开展专业宣传。不断丰富食品药品监管的宣传手段,创办食品药品监管内部刊物,广泛发行到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扩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影响力。
八是开展典型宣传。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种评选活动,挖掘和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宣传展示本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九是开展特色宣传。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突出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和工作动态,采取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宣传活动。
十是开展形象宣传。总结提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形象建设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美化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监管和服务环境,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文化建设,凝聚全系统的力量,形成监管合力。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