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选择79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之后将逐步扩大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昨日(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试点城市不含京津沪
胡晓义称,这次试点的任务是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次确定的79个试点城市里面没有北京、天津和上海,但是这三个直辖市实际上已经开展或者部署了类似的保障制度。
胡晓义表示,之所以没有再把直辖市列入试点的范围,一个是考虑到他们已经开展了一些制度的因素。另外,“就一个城市而言,医疗保险制度要做就把全体居民都包括进来,他们不能想象成只是东城区的居民搞医疗保险,而西城区的居民不搞医疗保险,北京实际上已经全面实施了,所以不再有试点的性质了。”
他还指出,这些城市虽然没有列入试点的名单,但是,部际联席会议也有这个责任指导这三个直辖市的医疗保险工作。
每年人均补助4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按照规定,对于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参保居民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
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每年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20元普遍补助,对未成年的困难城镇居民再给予5元补助,对成年困难城镇居民再给予30元补助;对东部地区,中央财政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
将建立社会监督组织
胡晓义还透露,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国家正在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
胡晓义说,医疗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政府高度关注它的安全问题。除了行政管理、行政监督之外,所有的医疗保险基金必须存在财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以及行政部门。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已近1.7亿,基本覆盖各类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2002年起,国家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已覆盖了7亿农民。我国还于2003年着手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启动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目前已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医疗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政府高度关注它的安全问题。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