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约中标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行政部门执行不力给予负责人警告至开除处分
●配送企业工作不力给予罚款至取消资格处分
记者昨天从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工作不得力单位和企业的处罚力度。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双向选择管理办法》、《自治区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以及《中标药品企业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会议要求,要加大奖惩力度,对中标企业不履约违约行为,视其情形将采取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收履约保证金、进入投标人不履约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禁止其3年内进入宁夏药品统一招标市场等措施。
为了保证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能够顺利实施,自治区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品管理职责到位,具有统一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的中标药品配送到位,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中标药品的使用到位,各级药招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到位。对管理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药招领导小组将视情形给予负责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对工作不得力的药品配送企业视情节给予罚款、暂扣或撤消医疗机构经营资格、取消统一配送资格等经济处罚。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项宗西参加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副主席郑小明主持。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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