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子女”扩成“所有子女”
【规定】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持父母结婚证和与父或与母关系证明,相关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解读】 劳动保障部门解释说,此前本市规定,对于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的,其在校子女可在本市参加医保。此次将上述人员的子女类别都涵盖了进来,包括婴幼儿和散居儿童等非在校子女,也可在本市参保。
老、小福利对象可免费参保
【规定】对于属于市级福利机构的福利对象,这次本市规定,只要符合本市相关参保条件的,相关人员即可在福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对其给予全额补助。
【解读】 劳动保障部门解释说,上述福利对象不仅包括住在市级福利院里的老人,也包括学生儿童。
来源:京华时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