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州)、县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以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积极推行医疗信息公开,制定医疗纠纷解决办法,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原则、办事流程、解决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与患者及其亲属的沟通交流,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突出抓好医疗告知、临床督导、病历规范、投诉管理、应急处置等薄弱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给予患者及其亲属更多的人文关怀。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医事仲裁制度,促进医疗纠纷案件审理规范化,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明确公安部门要把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畴,坚决制止伤害医务人员、打砸抢烧医疗机构财物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医闹”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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