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云南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列入省政府2007年抓紧调研、论证的立法计划。目前,卫生厅正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确保《规定》在年内出台,解决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继续在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人员的合法从业资格问题。
《规定》初步确定具有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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