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在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议上获悉,10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首次实现“大一统”,调动工作也不需再转移养老保险。
长期以来,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养老保险流动不畅,参保职工有怨言,部分县市结存基金无结余,养老金发放有难度。从10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其中包括五个方面:
一、年底前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实行省级统筹后,全省统一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还有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必须在今年年底前规范统一。
二、下月起企业缴费比例都是20%
我省原来的企业缴费比例有13个,从28%到18%,差距很大。但从10月1日起,全省参保单位统一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职工个人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仍按以前标准不变。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都一样
我省各地企业养老保险执行的统筹项目不统一,实现省级统筹后,省内各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标准都一样了。
四、基金实行“一本账”管理
我省养老保险基金将实行“一本账”管理,统一管理和使用,采用省级统筹、余缺调剂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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