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成都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可买医疗保险了!昨(9)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说,成都市属大专院校学生每年只需家庭缴纳40元,便可享受每学年度最高累计8万元的报销。
缴费:每年需缴费40元
《通知》规定,成都市属大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函授、电大、远程教育、自考学生不能参加。
参保前不需要体检,已经患病的大学生也可以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过期将不能办理。
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学年度缴费80元。成都市财政补助40元,家庭缴纳4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可通过城市医疗救助得到全额资助,每名大学生只能购买一份。医保实行每学年度征收,所缴保险费不予返还,其中应由家庭缴纳部分由所在院校组织收缴。学生医保统筹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统筹基金出现收支缺口时,由市政府统筹解决。
按规定,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费用当日生效,有效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待遇:每年最高能报8万
《通知》明确,参保后发生的一次性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参保大学生在发生一次性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时,暂时按承担市少儿住院互助金有关规定报销。其中1000元(含)以下报销60%,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报销7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报销80%,10000元以上报销90%,每年最高可累计报销8万元。假如一参保学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可报销3000*70%=2100元,其余900元为个人家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