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即将纳入西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仅30元。
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具有西藏城镇户口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区内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区外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内地西藏班学生可进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具体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170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区内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由学校提供学籍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西藏城镇户口的区外全日制大中专学生、西藏班学生,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负责管理。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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