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9时,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全市抽调了20多名药品稽查人员,分为10个小组,集中对市区部所有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拉网式检查。烟台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由此拉开。
此次专项行动突查的重点内容是药品研制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药品使用等4个环节。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农村、城乡结合部、繁华商业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针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展开。另外,驻店药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也成为本次整治的重点。记者跟随其中一路检查人员进行了现场跟踪采访。
关键词:过期
提醒:买药察看有效期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的稽查组只检查了4家诊所,无一例外全部检查出过期药品。
在白石路某口腔诊所,药柜里3盒干髓糊剂,标注生产日期为1998年,有效期2年。诊所负责人称该药实际上是甲醛,不会过期。而旁边的一盒上海齿科材料厂生产的补牙树脂粉(液),胶皮盖已经斑驳不堪,上面未注明有效期,诊所负责人称这种东西永远不会过期,只要还能够凝固就可以使用。在某学院卫生所,30盒红霉素眼膏有效期至1998年,过期长达9年,稽查人员在此共计发现42种过期药品,数量多达2000多件。
很多市民在购药时往往急急而来,匆匆而去,根本不察看药品的有效期限,这就给非法经营的诊所药店提供了机会。药监人员提醒:按照药品法,所有药品都必须注明有效期,市民买药时一定要记得察看,已经过期的和未注明的,请向药监局6692303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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