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广东阳光挂网集中采购招标政策的洗礼,最近,来自全国各大药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头头脑脑们又开始云集郑州,再战河南药品招标新政。
面对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有1072家,采购品规约18000个,每年采购近80亿元药品,采购金额仅次于北京、广东等省市的庞大的河南市场,辽宁某药企的销售总经理林先生直言“不能轻易放弃”,但对河南正在执行的“标底价招标”新政却一点底也没有。
欲实现院店同价
负责河南省挂网集中采购的河南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红星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所谓标底价,就是招标方在充分进行医药市场调查并掌握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区别不同企业产品品规,按照一定原则、程序确定的拟招药品价格底线。
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机构采集了全省18个市、周边10个省市、10家大型零售药店及10家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的最新中标数据、零售价格、实际购进价格的数据,并按照药品分类编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进行了数据整理、对接,共处理相关信息数据达500多万条。使同一种药品在40余处进行价格对比、分析,科学制定标底价。
据当地有关人士分析,新的招标政策或可为实现同一种药品在医院和社会药店的同价销售。因为标底价的参考中就包含了主流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价格,而药店的要价普遍低于医疗机构,依据取最低值的原则,院店同价可以成为现实。
“门槛价”一剑封喉
标底价是投标人参与竞价或价格谈判的“门槛价”(国家药品价格调整除外)。在“标底”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竞价与价格谈判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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