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芬必得、感康……从10月1日开始,这些药品的商品名将不能在药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上出现,酚烷胺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片这些名字虽然陌生,但它们将取代之前的名字印在药品包装最显眼处。也就是说,今后药品包装将以通用名为主,通过包装直观的辨识药品成分。
昨天,记者走访了几家药房,发现只有部分药品更新了包装。
【新规】药品商品名字体不能大过通用名
去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按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所有的药企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商标和商品名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否则不能上市销售。
每一种药品,都有一个按其化学成分确定的法定名称,即药品通用名。同一种药有不同的厂家生产,有的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和其他厂家的区别开来,会给自己的产品起一个商品名,或是注册一个商标。比如“芬必得”就是商品名,而“布洛芬缓释胶囊”就是它的通用名。
目前,同一种药品通常有多个厂家生产,而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往往给自己的药品注册独特的商品名以示区别。
这样一来,含有同样化学成分的药品,因生产厂家、剂型不同,就有了形形色色的新药名,让人眼花缭乱。新规出台后,这种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现状】新包装药品只有少数
虽说规定的时间已过去9天了,但记者走访发现,省会郑州各大药店里还有不少药品并未穿上“新装”。
昨天上午,在纬二路上的一家药房里,记者想买一盒氟哌酸,药店人员递出一盒“诺氟沙星胶囊”。“这是氟哌酸吗?怎么不一样?”药店人员解释,这是通用名,“以后盒子上要看这个名字,氟哌酸是以前的商品名”。
但细看其他药,记者发现不少药品包装仍是原来的样子。药店人员解释,可能是为了减少包材损失,很多药企要到10月1日后才执行新标准。
同样,在政五街上的一家药店,“芬必得”、“新康泰克”等一些常见药品的包装上,商品名仍旧大而醒目,字体比通用名还要显眼、粗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