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药店看到“硝酸咪康唑乳膏”,你知道这就是“达克宁”吗?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所有药企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商标和商品名不得大于通用名,否则不能上市销售。新规定已经开始实施一周了,药品新装的更换情况如何呢?
记者在大连各大药店看到,药品基本都更换了新包装,复方氨酚烷胺片、硝酸咪康唑乳膏、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通用名十分醒目。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销售的药品大多都按照要求更换了包装,但有个别旧包装药品还未售完。生产日期在2007年10月1日以后的、还没换新包装的药品,药店不会再进货了。对于药品换装,消费者大多感觉“不方便”。刘女士告诉记者,以前买药直接找牌子,但换包装之后,先看到的都是并不了解的通用名,还需要格外留意商品名。
业内人士分析,药品换装的新规定有利于消费者辨识药品成分,也可抑制生产厂家同一药品因换名称而涨价的情况发生,对消费者有好处。但药品换装带来的成本压力和销售困难,可能会给包括医药商业在内的药品供应链上的经营者们带来一定压力。一些原本就重视品牌建设、百姓耳熟能详的企业,在这次新规中会相对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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