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对近期监测到的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15种违法发布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这15种药品分别是:东北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分公司生产的蛹虫草菌粉胶囊;甘肃众友药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友牌冠心丸;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青海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天清肺胶囊;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化瘀丸;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钩藤片;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茂祥牌益肾康胶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青海君咤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君咤牌百癣夏塔热胶囊;青海君咤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君咤牌桂蒲肾清胶囊;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侯丽萍牌通络止痛胶囊;西藏自治区藏药厂生产的百藓康牌十八味欧曲丸;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刚好牌复方青蒿喷雾剂。
为进一步巩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成效,维护药品广告发布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如果发现有企业违反决定、继续销售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可根据规定,对药品进行查封和扣押。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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