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直16家医疗机构与16家药品中标企业首批签订了药品购销合同,2008年1月底以前,所有医疗机构要与中标企业完成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工作,预计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药品价格。也就意味着,明年起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将同药同价。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6.6%
据了解,去年省会49个医疗机构联合实施有“标底”招标,平均降幅23.7%,直接让利4.5亿元,实现了省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同城同价的目标。
但省卫生厅规材处副处长李红星介绍,同一种药,在18个省辖市,价格就可能不一样。这也是这次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之一。
今年9月全省发布药品招标公告以来,共有2760家药品生产企业和244家经营企业参加投标,投标数据29388条,经过随机抽取的137位专家封闭评标,产生有效中标数据20253条,中标率为70%。“基本满足全省临床用药需求。”李红星介绍,这次招标药品价格较2006年度平均下降16.6%,除了个别按国家政策价格上调之外,全部低于去年的中标价格,达到了全国较低价格水平。“按照我省1074家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约80亿元的采购金额测算,直接让利13.28亿元”。
医疗单位购进中标药品后,可以加价15%,“加价后能基本与药店价格持平”。
囊括高中低档药
同一产品、同一规格的药有几家、十几家甚至几十家药厂参与竞标,其中有大厂有小厂,其质量也参差不齐。如何保证质优价廉的品种中标?
对此,李红星曾解释,在当前药品质量层次划分过粗的情况下,采取区别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品规制作标底,最大限度体现药品层次。“避免完全以价取胜的不足”。
以常用感冒通为例,如果参加竞标的有10个厂家,招标机构给每个厂家的药品都设置一个标底,并确定多个中标名额。中标的药品会兼顾医院不同患者的需求,既有高档药,也有中低档药。“不会让患者和医院没有选择的余地”。
319个“回扣”药企受到处罚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发生行贿行为的,将被列入企业黑名单。”省卫生厅巡视员李么丁介绍,在2006年,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共发现319个生产企业有“回扣”行为,为此,对这319个企业的382个品种中标价格作出了下浮5%的处罚。
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价格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1074家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执行药品新的统一中标价格,实现“全省医疗机构同药同价”。同时,所有没有中标企业的药品在2008年1月底以前必须全部退出这些医疗机构。“2008年1月底以前,所有医疗机构要与中标企业完成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工作。”李红星介绍,没有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允许采购和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