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全省1074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将执行新的药品招标价格,当月底,所有未中标药品必须全部退出。
昨日,省卫生厅将省直30家医院的“一把手”召集到一起,为全省顺利实现同省同价再下严令。
新中标药价全部公示
省卫生厅巡视员李么丁说,全省1074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最小包装单位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成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明年1月1日,各医院要在门诊大厅等醒目位置公示药品价格,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自明年1月1日起,全省1074家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执行药品新的统一中标价格,实现“全省医疗机构同药同价”。按照省招标办的规定,所有未中标企业药品2008年1月底以前必须全部退出上述医疗机构。
参加会议的各医院负责人表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完毕。
医院正规自制药剂仍可使用
“不是中标药,都不让进医院,那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自制的"小儿散剂",是不是就买不到了?”这些天,不少市民担心地向记者询问。
据省药品招标办副主任李红星介绍,这次规定必须清出医院的“非中标药品”,并不包括医院的自制药剂。只要他们的自制药剂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就可以正常使用、销售。
此外,中医院加工、销售的中药饮片,以及毒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放射类药品和解毒药品,也都不在这次招标采购范围之内。
医院药店药价基本相同
此次招标,在制定标底时,大量参考了全省各大零售药店的现行价格,就是为了拉近医院和药店之间的价格,达到院店同价的目标。
李红星表示,最迟到明年1月底,全省1074家医院和街头药店的同一种药品,价格将基本相同。不过他也解释,零售药店的价格浮动大,和医院药价一分不差,不太可能。
如果你发现哪家医院的药,卖得比药店贵得多,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投诉。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