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安全用药 > 用药公告 > 虚假广告 > 正文
卫生部:非法发布性药广告将追"老总"责任
www.yongyao.net  2007-12-18 10:12:10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非法发布“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等不良广告将受严惩。昨天,卫生部下发通知,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前,全国集中开展针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媒体要建立媒体发布违法不良广告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总编辑、台长要对广告版面内容导向负责,发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广告的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凡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在网上发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及信息的,由药监部门依法对相关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