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对178家企业实施跟踪
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一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截至今年9月底,已对通过限期GMP认证的191家企业进行排查,重点对血液制品、疫苗及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已实施跟踪、专项及其它类型检查的企业有178家,占总数的93%。其中对注射剂、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及医用氧生产企业已进行了100%的全覆盖检查。中西药其它剂型的检查占88%;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的检查覆盖率76.4%。已对辖区5家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及1家特药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另有1家疫苗生产企业尚未获得批准文号)11人,其中10人为血液疫苗制品生产企业监督员,1人为特药生产企业监督员。对全市53家注射剂企业进行了100%的全覆盖检查,并对个别管理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反复跟踪检查。共对2家企业收回GMP证书,2家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企业12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企业1家,目前尚在调查处理中。二是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市95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了2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共收到企业的自查报告443份。第二阶段为专项检查,截止今年9月底共核查企业678家次,提出责令整改企业92家。其中停产4家,不予换证2家,到期不申请换证或主动申请注销企业87家。三是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查清本市共有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企业16家,受委托企业25家(其中外省市18家,占78%)。
流通———
清理经营主体资格
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43家次,占企业总数(123家)的116%;药品零售企业3103家次,占企业总数(2581家)的12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037家次,占企业总数(6012家)的83.8%。此外,以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毁形、回收为重点检查内容,对95家民营医院和194个村卫生室进行了抽查;向稽查部门移交违法线索37条。去年10月和今年3月,2次召开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大会,通报检查情况并剖析典型案例。整顿期间,本市全面清理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许可证、出租柜台等非法经营行为。共要求40家药品批发企业、328家药品零售企业和55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共注销了116家零售药店和66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共要求40家药品批发企业、328家药品零售企业和55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的37件案件由稽查部门核查处理。2006年期间,市食药监管部门共注销了116家零售药店和66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