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出台,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纳入医保定点单位
到2010年,我省社区卫生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建成毒物鉴定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与演练中心和应急物质储备中心;在同济医院建设核辐射救治基地,在新华医院建设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全面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建成2个以上国家卫生城市。
昨日,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以上内容。
《规划》明确,到2010年,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力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统筹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公立医院管理制度。针对目前部分医院盲目扩张、造成资源浪费的现状,《规划》规定,各市、州、县规划1-2家医院建设本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对区域卫生资源配置的规划,控制大中型医院盲目扩张和超前配置高精尖设备的状况,控制医院负债规模。
[规划]
将建毒物鉴定中心
《规划》中,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被提升至发展战略重点的第一位。到2010年,我省将初步建立起指挥统一、上下联动的省、市、县三级应急处理指挥体系,以及规范、科学、有序的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等。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建立全省病源微生物检测中心、毒物鉴定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与演练中心和应急物质储备中心。加强医疗救治体系方面,将继续完成市(州)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县(市、区)传染病区以及乡镇传染病门诊的房屋改造,装备专业设备,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预案。
[落地]
提高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能力
武汉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预警、处置能力。另外,“十一五”期间艾滋病、肺结核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将进一步防控。到2010年,全市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50人/每10万人,提高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如SARS),新发传染病(如高致病性人禽流感)和不明原因疾病的快速应急能力和处理能力。
[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配合密切、互为补充、双向转诊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群众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等卫生和健康问题能在社区得到解决。
《规划》特别指出,将社区卫生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中央、地方财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补贴制度,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增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