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近日补充和修订了通用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将《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新生儿护理、小儿门诊静脉输液等部分儿科诊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介绍,考虑到儿童用药的特殊性,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该中心增补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金刚乙胺”等13种西药和“小儿热速清颗粒”等23种中成药品种进入《药品目录》;对《药品目录》的范例进行补充,规定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同时有“儿童”、“小儿”、“婴幼儿”等作为药品名称一部分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纳入基金支付的范围;修订了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如西药第283号“重组人生长激素”的限定支付范围调整为“限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及工伤保险”。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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