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开始,重庆渝北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正式纳入市级统筹,参保职工持医保卡到市级定点药店、定点医院购药看病,不需再办转诊转院手续,也不需自己先垫付医疗费。
主城七区都可就医
渝北区所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均需更换主城区医保卡。原有渝北区医保卡中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自动转入本次发放的医保卡中,使用新卡看病买药,需出示原渝北区医保证。
元旦后,渝北区参保职工,持新发放的医保卡,在主城六区和渝北区,只要挂有定点医疗机构牌子的医院,均可看病就医。
特殊疾病门诊患者需选定一家医院就诊,因此持有特殊疾病证的人员请于2007年12月31日以前到单位经办人员处填表,选定一家定点医院。未申报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无法享受特殊疾病待遇。
新增两个特殊病种
按照市级统筹的规定,渝北区将调整特殊疾病的有关就医政策。比如,在渝北区原有特殊疾病病种的基础上,新增了血友病和结核病两个病种;取消了特殊疾病门诊的年最高报销限额限制;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取得特殊疾病证的参保人员需指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此外,特殊疾病门诊一年一次性起付线按医院等级确定,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400元、640元、880元。
住院基准费率降低
据悉,渝北区的参保职工住院基准费率,一、二、三级医院分别由原来的500元、800元、1100元降为400元、640元、880元。
“多缴费的人员可以多报销医疗费。”渝北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达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达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员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
渝北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加入市级统筹后,将按主城六区的社平工资计算,因此缴费数额将会降低。如参保职工人均年少缴保费170元左右,灵活就业人员年少缴190元,但医疗待遇并不会改变。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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