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零差率’ 与医药分家结合效果可能更好 ”
药品“零差率”,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如何协调离利益关系,保证患者、药店、医院利益都能得到保障,显得特别重要。
蒋文辉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两种方式可以采用,一是上述的集中采购,政府指定药品价格,所有药品按指定价格采购,政府对医院进行补贴;二是与医药分家结合,由药店自行采购。
2005年,江汉区开始在该区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医药分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律与其所属的药房脱钩,交由社会药店经营。卫生服务中心只负责看病、开处方,收取门诊费。医疗机构不经营药品,要通过提高门诊量赚钱,就不会开贵药,而药店为扩大销售量,也会自动降低药价。现在该区已经有9家(今年增加两家)作为医药分家的试点。
江汉区卫生局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医药分家以前,武汉中联产10克装的板蓝根冲剂,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卖到3.1元,医药分家以后,降到1.5元,降低了51%,四川产的一种针剂,医药分家前卖15元,现在只要6元,降低了60%。“有一种药,原来卖到29元一盒,现在只要14元。”蒋文辉说。
“如果能将零差率与医药分家结合起来效果将会更好。”蒋文辉说,药店采购时,可以自由选择,药厂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必然降低出厂价;药店为了赢得患者,也会在一定范围内降低药价。“如果药店以低于指定价拿到药,还可以在进价基础上适当提一点价,但必须低于指定价。”蒋文辉认为,行政干预、引导,加上市场竞争调解,会促使药品价格走向更有利于患者、且无需政府补偿的方向。
声音
江汉区万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胡诚华认为:“零差率”实行后,表面来说医院的收入会降低,但长远来看,药价降低,能提升医院的知名度,病人将会越来越多,门诊量会大幅度提升。他相信,政府会加大投入,在政策上有所倾斜。
洪山区关西医疗服务站负责人黄桂凤认为:这个方向值得努力。如果政府有足够的投入,保证社区医疗机构和大医院的平等,能保证医疗人员的收入、医疗医技的规范,保证患者医疗服务质量,这对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