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涨薪”或许中听不中用
2007年12月27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首先要建立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如果一线职工的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的工资也将不得增长。
该规定听起来很美,但对于解决国企职工工资涨速慢可操作性却不强。首先,国企老总可以不涨工资。经过近些年的调整,一些国企老总年薪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不涨又何妨。另外老总一般有隐性收入,且数额不菲,只要有好的报销办法,工资加否对老总来说关系不大。还有各类福利恐怕也都不是小数目。其次,职工工资和老总基数不同,即便两者涨幅一样,差距也将进一步拉大。如职工年薪两万,老总年薪五十万,同样增长10%,职工才增两千,而老总增五万。
对国企来说,费用管理是关键。加强财务公开和部门监管,堵塞腐败漏洞,堵住老总的“财源”才有可能实施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国企老总收入应与员工收入挂钩,对老总的考核要有一项硬指标保证职工工资有一定增幅。有关部门还应加强监管,制定出企业效益增幅与职工工资增幅挂钩的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效益增长而职工工资不长的现象坚决制止。
最重要的是要扩大职工的民主权利,让职代会和职工大会真正能够发挥作用,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有发言权和监督权,改变职工工资增长只是老总一人决定的局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保证职工同享企业发展成果。
近几年国企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破解该问题已是一项促进社会和谐的大问题。北京市国资委关心民生的初衷值得赞许,但还应继续探索出有效途径,不能流于纸上谈兵。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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