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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保 非从业居民纳入
www.yongyao.net  2008-1-24 15:50:5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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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劳动保障将给咱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昨天召开的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敲定“大盘子”:今年我市将以扩大覆盖、强化征缴、完善制度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让更多的社会成员享有社会保障。

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我市今年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出台《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全市全面建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把中小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年内,全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率确保60%以上,力争达到80%。

社保扩范围。今年我市将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待遇与缴费挂钩办法,确保参保职工、实际缴费职工和基金收入同步持续快速增长,确保各类保障对象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年内,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职工净增7万人以上,总数达到85万人以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2万人、81万人、84万人和63.5万人以上。

全面推行新农保。今年我市将在所有县市区普遍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调动适龄农民投保续保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农保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和水平。

另外,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在测算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提高保障水平。继续改进和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落实农民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规定;制定出台贯彻《山东省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合理确定待遇支付标准,适当扩大报销范围。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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