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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新出台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于2月1日启动
www.yongyao.net  2008-2-1 12:05:09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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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报销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取消分段报销,全面推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

2008年,我市“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使参合农民享受到更多实惠。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新出台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于2月1日启动。

封顶线增至3万元

据市卫生局有关人员介绍,新方案2月1日起全面启动后,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一年报销的医疗费用封顶线,将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至3万元。参合农民1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2月1日后按新方案进行补报。

住院起付线调整

按规定,农民患病住院后,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自己支付,起付线以上的则按比例报销。

2008年,住院起付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市级以上(含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

儿科住院的小患者,报销的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50%。

报销比例提高

按照新的政策,住院费用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同级医疗机构只设一个补偿比例。

新的报销比例中,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左右,县级为60%左右,市级以上(含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5%左右。

部分门诊费可报销

为解决部分参合农民患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新方案将部分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异体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等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一定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

可在全省享受政策

按照新的政策,农民持自己的“新农合医疗证”,可在全省任何一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报销政策。在焦作市内县(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执行本县(市、区)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2008年,我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住院实行直接补偿,农民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就地就诊、就地住院、就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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