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福建人均医药费用增长低于全省居民可支配收入
www.yongyao.net  2008-2-16 11:22:33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福建提出2008年要确保人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全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为了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5年开始,福建开始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2005年和2006年福建人均医疗费用连续两年实现零增长。2007年福建提出人均医疗费用实行控制性增长。其中,2007年5月至12月,福建提出全省医药费用指标增长率不超过4%。

福建医药费用控制指标一年一定,包括“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两个指标。费用控制主要针对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不包括全身健康检查、特需医疗服务和保健对象医疗费用。

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说,2008年福建要继续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福建将尽快研究制定出2008年“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控制目标,继续执行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的奖惩规定。

来源:医药经济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