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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监局3号警示:药店禁止销售“兴奋剂”
www.yongyao.net  2008-2-20 13:20:1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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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2号警示,药店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肽类激素。

自2008年1月至4月,我市各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本企业经营的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进行清查,对其包装标志或说明书未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的,立即退回。拒不执行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并予以通报。

在此,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药时仔细查看兴奋剂目录所列品种,确实因病需要服用的,要凭医生处方购买,不要误购、误服、误传兴奋剂。如发现违规销售兴奋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9600111。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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