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农民,住院补偿的比例将提高。昨日,市政府常务会上传出消息,这是因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增加。
当天,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有关问题的请示》,确定增加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标准增加40元
2008年前,新农合的筹资组成情况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参合农民自己出10元/年·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的筹资为50元。
从今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补助每人每年40元,一共80元。其中地方财政补助的40元,市和区县分别按一定比例负担。
农民今年暂不追加筹资
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20元后,参合农民自筹资金,也应从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20元。2008年农民参合资金筹集,去年已完成。因此,参合农民不再追加所增加的10元的筹资。他们今年享受新农合待遇,将以每人每年90元为标准。年底筹集2009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资金时,再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
住院实际补偿平均可达41%
截至目前,全市39个有农民的区县(自治县),已有2008万农民参加新农合。按户籍人口计算,参合率达85.2%。
据测算,新的补偿方案实施后,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区县医疗机构和区县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可达70%、45%和30%,平均住院补偿率可达41%。
来源:重庆晨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