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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近4成自备药过期3年多 过期药回收应立法
www.yongyao.net  2008-3-12 15:50:19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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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由于市民不合理用药引起的不良反应比药品本身的副作用危害更大,而过期药品就是不合理用药的最大隐患之一。在昨天召开的“民生安全用药”高峰论坛上,有关专家表示,建立有效的药品回收机制是当务之急。

“去年,本市发生的15000多起药品不良反应中,有10%为新发生的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反应。”在昨天的论坛上,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博士告诉记者,在对这15000起不良反应以及近期市食药监局对30万人进行的一项用药情况调查都显示,不合理用药是造成用药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

“过期药品更是用药安全的一大隐患。”杜文民表示,过期药品服用后不但不能治病,反而可能导致疾病,“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性不足,无法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由于时间过久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据杜文民介绍,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安全用药工作中,过期药品一直是“重中之重”。本市实行的过期药品回收方法,主要是由市药监部门联合一些药店开展的“安全用药,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和“永不过期药店”回收指定药品。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很多过期的药品还是得不到有偿回收,影响了老百姓换药的积极性。

有关专家建议,应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规范企业负责或资助回收处理。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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