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16日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逐步加大对在互联网上提供药品信息、甚至购销药物的监管力度,但由于面临的问题比较复杂,监管难度很大。
据介绍,截至2007年年底,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全国一共有1257家。其中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有406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有851家。经过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服务网站有14家,其中只有7家由零售企业开办的互联网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凡是没有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没有核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销售任何药品都是非法的。
邵明立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一方面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另一方面,也把违反法规要求和规定的一些案例移交信息网站的主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他同时表示,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等特点,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销购药品的监管一直是各国药品监管部门面临的一个挑战。许多违法网站提供虚假信息,但药品监管部门,甚至包括其他的一些法定监管部门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对这些违法网站给予及时的处罚。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面临的问题都比较复杂,监管的难度很大。
目前,信息产业部门已经开展了针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方面的核查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大了这方面的监管力度。邵明立说,这将有利于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互联网的违法信息。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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