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目前大陆境内批准的只有七家药品经营企业才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非处方药的销售。
在谈到非法销售药品网站问题时,颜江瑛说,互联网的特点是广泛的普及性。只要能上英特网就可以上到任何一个网站,所以不存在地域的问题。2005年联合国禁毒署提醒很多国家,一定要加大互联网非法药品销售的打击力度,这是国际上共同面临的挑战,在中国的香港地区和其他的地区同样会这样。而且互联网销售方式都是通过邮寄,所以它具有跨地域非法销售药品的可能性。所以,香港同胞在互联网上购药时,要注意这些药品是否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以销售药品的网站。
颜江瑛还介绍说,批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药品信息有专门的许可证。另一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批准可以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证书,只有取得该证书的互联网站才可以进行互联网的药品交易,而且仅限于在网上交易。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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