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盗用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涉嫌经营假药案件,涉假品种达11个之多。
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介绍,通过对查获的11种假药鉴定分析发现,目前市场上假药有一些明显的特点:
1.外包装较精致,且与药品外包装极为相似;
2.经核实,假药包装上标示的生产厂并不存在。
3.所有批准文号经查询均为盗用其它已审批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且有一定规律性。比如尾数为“8”的占到了8个品种。
4.所有品名均与疾病名称有关,且暗示的使用对象以老年患者居多。
5.标签、说明书标注的项目与国家规定格式不符;均无规定注明的保健食品品名、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也未按规定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字样。
6.标签、说明书有意夸大功效,暗示疗效作用。比如:“特效结肠炎丸”的标签、说明书中有“清热解毒、理气健脾,消痞散结、导滞止痛、涩肠止泻;用于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急性肠炎、痢疾及腹泻腹痛、肠鸣、黏液血便等”字样。“花红胶囊”的标签、说明书中有“清热解毒,燥湿止带,袪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月经不调、白带异常、痛经、宫颈炎、附件炎、宫颈糜烂、子宫肌瘤、妇女更年期综合征等”字样等。
来源:人民网-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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