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普安县雪浦乡兴隆村刘玉,因患心脏二尖瓣关闭不全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住院费88886元,回来后在县合管中心报销医疗费用34388.64元。这是普安县自2004年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农民受益新农合的一个典型事例。截至目前,该县共有44.94万人次累计报销减免医疗费用2069.32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
2004年以来,该县按照加强宣传、稳步前进的方针,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的参合积极性,逐年提高参合率,并先后制定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服务收费价格》等,在全县实行就诊“一证通”、报销就地减免的原则,为参合农民提供就医、报销一体化服务。同时该县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统一核算,将合作医疗基金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对处方进行限量限价规定,避免小病大治、开大处方、人情方现象;建立健全监督审计制度,不定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支专户和报销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资金真正用在老百姓身上,真正使广大农民受益。
加强网络建设。组建了普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实行新农合网络化管理,实现参合农民就医“一证通”,全面完成了参合人员信息录入,简化了就医及报账手续,大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今年,该县及时完善了《普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对合作医疗补偿比例进行调整,并调整了起付线标准,参合农民在乡镇住院补偿的起付线为20元,县级及以上起付线为50元。在乡镇级、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别按县级上调20%、下调15%的比例补偿;在省及省外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县级下调20%的比例补偿。实行优惠政策,对需长期连续治疗或终身服药的各类慢性病病人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月为单位按住院补偿;计生扶持对象的二女户结扎户、独生子女户在规定的比例上提高10%给予报销,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参合的实惠,农民积极踊跃缴纳参合费用,确保了参合率稳步提高。
通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该县农民的参合积极性高涨,参合率逐年提高,2004年该县参合率仅为44.82%,2005年、2006年分别提高到51.51%和71.01%,2007年参合率提升到84.63%,今年全县参合人数260839人,参合率为92.39%。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