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了,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日前,青县曹寺乡村民崔广文在县合作医疗新实施方案实施后,仅住院一次性医疗物品这一项,就可以比平时多拿到2000多元的报销费,这让他高兴的连夸党的政策好。
青县曹寺乡村民崔广文今年因病在沧州中心医院住院,期间使用了射频消融导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过去,该项费用不属于报销范畴,新方案实施以后,仅住院一次性医疗物品这一项,就可以比平时多拿到2000多元的报销费。
据青县卫生局合管中心副主任吴俊平介绍,青县是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县,运行3年多来,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由于国家财政增加了对参合农民的财政投入,从原来的40元增加到80元,根据这种情况,青县结合本县实际,对《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适时进行了调整,首先是扩大补偿范围,另一方面对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这样就能保证全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据悉,县新实施方案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方案规定,在镇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点为100元,报销比例为70%,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点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县外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点为1500元,报销比例45%。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还将治疗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物品纳入报销范围,同时,病理性剖腹产从原来只享受150元定额补偿,改为按疾病补偿。修改以后的报销比例,县内就医报销比提高15%,县外就医提高1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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