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心血管病专家顾复生
德籍医生翁渝国
原上海市药监局监督员陈晓兰
上海市卫生局出具的德籍医生翁渝国未在上海注册的证明
《中国卫生法制》副主编 周振华夫妇代理人 :卓小勤
上海市在2002年11月1号,就颁布了《医疗新技术临床准入管理办法》,凡是医疗新技术,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经过上海市卫生局的批准,而据我们了解,上海市卫生局并没有批准东方医院使用这个berlinheart人工心脏,也没有批准东方医院进行这个干细胞和肌细胞的这个研究。
在这份声明中,记者还注意到,欧洲心衰协会将人工心脏作为心力衰竭治疗手段之一是在2006年,即便这个心衰协会是权威的、信息是真实的,但周易清做手术是在2004年,而且早在2001年东方医院就已经进行了第一例,第一例患者丁晓兰,在手术后十个月死亡。
中国社科院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邱仁宗:在国外比如在美国、德国还有其他一些国家,一般对这种新技术和新的药物的临床应用很严格的,他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是吧,达到一定的这个才能够应用到临床身上。因为临床应用等于一个进入市场了,大规模的生产赚大量的钱,那么他做不到怎么办呢?他就是躲过了他本国的严格的审查程序,是吧,然后呢到发展中国家来使用,那berlinheart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7年5月1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实施,对进行器官移植的批准和医院资质做出了严格限制,记者调查,这项手术已在东方医院停止。据陈晓兰介绍,这件事发生后,上海市卫生和药检部门也都曾去东方医院了解过情况,但至今没有更深入的调查展开,对东方医院和刘中民本人也没有任何说法。2007年4月,周振华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侦支队报案,未立案;2007年6月,他又将上海东方医院告上法庭。但时至今日,医疗事故鉴定仍没有结论,案件审理也没有进展。
非法进入,未经注册的医疗产品,在上海东方医院,竟然几年里为多位患者实施手术安装,尚处于试验阶段的技术却被应用在一个孩子身上,这种明目张胆的、不仅是冒险,实际已经违背医德甚至基本的人伦道德的行为,背后,还隐藏着什么?而有关部门在这个过程中,为什么没能及时发现,为什么至今还未能彻底查清这件事?对于国外一些尚不成熟的医学治疗技术,为避开本国的法律和规定想方设法进入其他国家进行实验推进,又该如何监管和应对,这一个个问号,必须,要有人来回答!
来源:央视《经济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