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临床用于治病救人的特殊药品,却被一些人滥用,导致使用者上瘾。
昨日,记者从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悉,我省首个针对药物滥用的管理规定——《湖北省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
该办法规定,今后全省所有的戒毒场所,对自己接诊的药物滥用者必须如数上报。
据介绍,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麦角酰二乙胺、γ-羟基丁丙酯等药物,曾是临床上的精神类药物甚至是毒性药物,但被不法人员通过化学合成手段,制成了冰毒、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流入社会被普通人群滥用,导致成瘾、精神疾病或社会危害。《办法》规定,我省将把自愿、强制戒毒机构收治的药物滥用者、劳教吸毒人员、部分地方社区报告发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者等,纳入药物滥用的监测范围。
全省的强制戒毒所、自愿戒毒所、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戒毒劳教所,对于所收治的因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成瘾者,必须一一上报给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相关新闻
- 2008.03.21
- 2008.07.22
- 2008.12.23
- 2007.12.05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