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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代言“假药”事件是误会
www.yongyao.net  2008-4-30 11:00:4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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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保健用品可销售到有效期

说到周杰伦等明星代言产品的“谁用谁闪亮”的广告语,恐怕无人不晓。2006年年底,仁和集团花1800万元签约周杰伦代言闪亮品牌。近日,有媒体报道,由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药品已被注销生产批号。

仁和集团的子公司――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有关人员介绍,周杰伦只代言过“闪亮萘敏维滴眼液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64223],仍在生产销售,周杰伦没有代言“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是保健用品。媒体报道被注销的是“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

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张处长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前两年国家对药品、保健品市场进行了整治,去年7月,“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准文号被注销了。按照相关规定,虽然当时要求厂家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但已生产出来的产品可销售到有效期。

仁和集团销售部的肖部长则称,现在市面上的“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是在批准文号被注销前生产的,批准文号被注销后他们就停止生产了,但已销售出去的产品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要求他们收回。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也发布公开声明称,“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准文号在2007年7月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在陕西省药监局申请注销,而非产品质量问题,也不是被撤销。

来源: 中华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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