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于每个人而言,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而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着百姓的健康和安全。5月1日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这将给百姓用药带来哪些变化呢?
药品价格将定期公布
“药价高、看病贵”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虚高定价、变相涨价、药价审批不透明等问题,《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首次对药价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物价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审批确定的药品价格,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
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曹德华介绍说,目前,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由物价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自主制定。
条例实行后,药价将更加公开透明,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以改变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等方式变相提高药品价格。同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药价高、看病贵问题,政府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购药索赔举证难有望破解
不少市民都曾遇到这样的情况:买药后发现有问题,索赔时却苦于没有购买凭证,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据了解,目前,我市的药店基本上不提供销售凭证,市民用药后遇到问题往往是索赔无证,假劣药品也难以追根溯源。
“今后,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将有法可依。”曹德华介绍说,即将实行的《条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证据。为督促药店执行这一规定,药监部门将不定期对药店进行检查。
保健品擅自添加药物视同假药处理
“一直以来,市民对保健品的投诉明显多于药品。”曹德华告诉记者,目前,保健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中擅自添加药物成份、宣传治疗效果的现象较为普遍,多数自称可以治疗糖尿病、癌症、高血压等疾病。有些明明是保健品,却起个药名,用类似药品的包装,宣传有治疗效果;有些标注的是“卫食准字”,却在其中添加药物成份。受到误导,不少人将保健品当成药品买回家,服用后才发现上当受骗,延误了治疗。
《条例》规定,保健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不得擅自添加药物成份,不得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其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内容。曹德华说,像蜂胶、灵芝、银杏等原料制成的保健品,说明书、广告上将再不能宣传其疗效如何。违规者将按假药的处罚力度进行查处,最高可处以生产、销售金额的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