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重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以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防控中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病率,降低病死率。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分诊病人的工作。要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考试,掌握肠道病毒EV71感染的临床表现、临床诊断依据、确诊依据、留观和住院指征、治疗方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制订手足口病防控预案,进一步规范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保证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的正常运行,做好药品等应急物质储备,做好病例的筛检和登记。省卫生厅还成立了贵州省防控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负责指导全省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对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进行会诊。并要求各市(州、地)、县(市、区)卫生局成立相应的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指导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工作。
《通知》指出,手足口病已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各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病例时,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通知》明确了转诊条件,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危急重症转诊时开通绿色通道。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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